近年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金瑶蓝”检察文化品牌为引领,以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为契机,坚持“金”心护未、“瑶蓝”育苗,多措并举做实偏远民族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托起瑶乡未来的希望。 用心护“未”强意识 “谢谢检察官姐姐,听了你们的讲课,我知道了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性侵害。”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心理疏导室,未成年少女小芳(化名)感慨地说。 小芳曾在偏远山区的小学就读,由于年纪小,对学校开展的性教育课程理解有限。上初中后,小芳通过宣讲团的法治课了解到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害行为,回忆起过去的经历,发现自己曾被侵害过,于是勇敢地报了案,最终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近年来,该院成立“金瑶蓝”未检宣讲团,深入辖区各乡镇村屯小学,结合宪法日、禁毒日等法律主题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式法治课。宣讲团成员采用“点单式”普法,提前收集学生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向老师了解学校在法治教育方面存在的难点和困惑,制定专属法治课程并精准施教。截至今年6月,宣讲团已深入金秀18所村屯学校开展法治宣讲。 贴心护“未”远犯罪 “我感觉我做什么都是错的,他们(父母)总是骂我。”听了小金(化名)的话,办案检察官陷入了沉思。 据了解,小金涉嫌聚众斗殴,因朋友邀约和出于义气,他不听父母劝阻执意外出,持木棍来到斗殴现场给朋友“助威”,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像小金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个例,不少未成年人因家庭教育不当或缺失养成不良行为习惯,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为让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根据未成年人行为的严重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情况等,依法采取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类的干预措施。会同县妇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为紧张的家庭关系“破冰”。近年来,先后劝导9名未成年人重新返校读书,促进30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消除再犯罪隐患。 暖心护“未”出困境 今年6月,办案检察官收到一条令人欣慰的短信:“姐姐,我顺利拿到毕业证啦!” 此前,娇娇(化名)因被性侵患上严重抑郁症而休学,高昂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单亲家庭入不敷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在发放司法救助金开展经济救助的同时,还联系心理医生对其定期开展心理治疗。娇娇康复后,办案检察官主动联系县妇联、县教育体育局召开座谈会,三方共同研究解决娇娇的复学事宜。在多部门的帮助下,娇娇已顺利转入新学校学习。 为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该院与教育体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共同出台工作办法,构建“经济救助+精神救助”的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为救助对象提供跨领域、跨行业的联合救助,精准解决救助对象上学、就医、就业等难题,帮助3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不仅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更是红色江山根基永固、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金瑶蓝”品牌建设为抓手,以“行则将至”的决心和“做则必成”的信心,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法治的光辉照进瑶乡每一个“隐秘的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