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我国十四亿多人口,将近五亿在农村,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门头村着力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在旧石牌的基础上,融入新时代乡村发展理念,形成富有瑶族特色的村规民约“石牌律”,以“新队伍、新理念、新使命”奏响了乡村治理“协奏曲”,因多次有效调解村里各类矛盾纠纷,曾获得“自治区和谐村屯”荣誉称号,实现村民自约自治推动村屯建设发展的良性治理。 建设新队伍,增强基层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过去大瑶山里,无论大小村庄都有自己的石牌头人,村寨中的社会治理,多数依靠石牌和石牌头人进行处理。为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六巷乡探索组建新队伍,将石牌头人的力量发挥到乡村治理的各方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村民生活的幸福感。 一是组建“代仗”团,提升石牌公信力。以村党支部引领公信力和组织保障,借助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下沉力量组成新“代仗”团(“代仗”为瑶语音译,意为“判事”)。在“泰玛”团、“舍棱”团处理人居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村务问题工作中,遇到拿捏不准、处置不下的情况,“代仗”团成员及时介入判事,为“石牌律”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组建“舍棱”团,推进村务治理多元化。在村委设立“石牌律”办公室,村中民主投票选举有威望、处事公正、热心公益事业的“石牌头人”负责办公室协调工作,带动群众参与处理乡村建设、风貌提升、社会秩序等乡村治理事务,形成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新“舍棱”团(“舍棱”为瑶语音译,意为调解)。 三是组建“泰玛”团,推动群众参与全覆盖。门头村通过组织“泰玛”(“泰玛”为瑶语音译,意为平安守护人)参加人居环境治理、村容村貌知识培训,把“泰玛”培养成新“石牌律”人民调解员和人居环境治理宣传员,让他们在处理一般人居环境治理、村容村貌等问题中发挥规劝开导、宣传教育、就地处理化解的作用。 注入新理念,丰富治理涵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石牌律”是金秀瑶族人民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共商订立规约,镌刻在石牌上,警示大家共同遵守的石牌文书,是瑶族内部维护社会道德,引导人们崇德向善的准则。可以说“石牌律”是推进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的一种特色手段。在新时代,六巷乡以党建引领,不断推陈出新,将“石牌律”教化村民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一是融入时代新理念。在革新“石牌律”过程中,以提升群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强化群众主体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在村内各项活动中自觉承担起乡村治理责任为理念,通过筛选旧石牌符合时代发展的内容,吸收优秀民族传统,加入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治理等条款,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形成新时代的“石牌律”,让民俗文化在传承中焕发出勃勃生机,使其成为实现人居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 二是制定石牌新方式。为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主动性,门头村由党支部引导内容方向,“石牌头人”、村民共商具体内容条款,司法、法院等部门对石牌条文进行审核把关,共同组织引导村民户主经过民主决议程序,形成新时代的“石牌律”,确保“石牌律”符合社会治理要求。改变过去依赖“族佬”权威推动制定石牌的方式。 三是拓展立盟新形式。现在,门头村在传统基础上,经民主讨论通过条款草案后,由党支部组织“石牌头人”“泰玛”群众召开立牌仪式,在党组织和群众共同见证立下新石牌,充分发挥群众全程参与、全过程监督的积极性。 四是深化宣传新渠道。以前“石牌律”宣传都是靠群众口耳相传,现在门头村将新“石牌律”搬到网上,让群众、“石牌头人”“泰玛”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介广泛转发宣传,同时拍摄上传《瑶山里的“新”石牌》宣传片等宣传作品,引导村民崇德向善,培育乡风文明。 赋予新使命,提升治理能效 一是联动响应提新速。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新“石牌律”发挥瑶寨维护生产生活、社会秩序、乡风文明等的准则作用,“泰玛”、综治网格员等作为前哨人,“石牌律”办公室负责协调,“石牌头人”“舍棱”“代仗”团等力量负责推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乡村建设中心、农业中心联动把关解决疑难问题,形成了党建引领、部门联动、村民参与的人居环境治理的新方式。 二是联合积分树新风。门头村采取“石牌律+积分制”激励模式,激发群众热情。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治理、山林水源土地、社会秩序等村务管理或公益事业,按参与次数获得相应积分,成功解决治理问题、难题的参与人员还获得额外奖励。相反,如果行为失当违背法律法规和石牌律,个人就会被扣除积分。这一系列方法让群众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个人行为。通过参管理、攒积分、获奖励的方法,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等村中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用瑶族同胞共同遵守制定的新石牌,实现了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变化,让群众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评判者与受益者。 三是传承发扬领民风。如今,六巷乡各村屯在处理村中大小事务过程中,充分尊重地方公序良俗,发挥“石牌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古为今用,既注重运用现行法律,也灵活运用“石牌律”,对增强乡村社会治理效能,推动乡村建设起着重大作用。 (作者系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乡党委宣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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