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来宾市城区优待优惠乘坐公共汽电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对该《暂行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落实对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乘坐城市公交车优惠优待政策。 听证会上,听证人就《暂行办法》的起草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值得注意是,免费乘坐对象由原来的三类增加至七类,新增的四类免费乘公交车对象分别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县级及以上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6周岁以下或身高1.3米以下儿童。此外,原来享受优待优惠对象需持IC卡才能乘车,现调整为部分对象持相关有效证件即可乘车,如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只需出示本人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军队文职人员有效证件,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和残疾救援人员出示消防救援人员证和消防救援部门核定确认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即可在市城区范围内免费乘车。 与会代表踊跃发言,支持《暂行办法》出台,认为《暂行办法》能够让更多对象享受到优待优惠乘坐公交车的政策。同时,大家也从增加优待对象、做好相应配套服务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市交通运输局提供修订《暂行办法》的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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