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塘镇苏式粮仓于1978年正式启用 ,2019年因仓储升级改造已全部拆除。 
1955年的国家通用粮票。 
通挽镇粮所保存的旧铁磅。 
木珠算盘。 
2019年8月27日,二塘镇粮所内群众在排队卖订单粮。 粮乃国计民生之本,粮食既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古语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可见粮食对于百姓的重要性。在新中国发展的过程中,总有一些特殊记忆,让一代人甚至几代人记忆犹新,粮所、公粮和粮票,就是其中之一二。 粮所:四方仓里沉淀岁月记忆 粮所,乃粮食收储之所,曾伴随老一辈人走过每一个收获的季节。到粮所交“公购粮”,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百姓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发展,粮所、粮仓、粮库等词汇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对于众多“80后”“90后”“00后”来说,这些词更显陌生。 武宣县地处低纬度,气候温和,适宜发展农业,素有“桂中粮仓”之美誉。据《武宣县志》记载:粮油管理所1953年由粮库和粮食购销组组成,1990年全县共有13个粮油管理所,一个粮站、两个粮库。这些粮所凸显时代特色,见证了几代人的生活变迁。 芒种时节,雨后放晴,绵延的龙山山脉雨雾缭绕,美若仙境。碧绿的稻田与弯曲的田埂、错落有致的村庄相映成趣,勾勒出一幅独具桂中特色的美丽乡村画卷。走进通挽镇粮所,时光仿佛回到几十年前,斑驳掉色的旧铁磅、茶水桶,布满灰尘的矮木梯、竹上笼、木珠算盘,一个个旧物件,静静地诉说尘封多年的故事。 通挽粮所位于209国道边上,坐南朝北,总占地5000多平方米,17座四方平顶仓分布在东、南、西三面。“整个粮所总仓容约3000吨。”通挽粮所所长黄亘周介绍,相连粮仓顶部均留有一个窗口,方便工作人员检查粮食。每个粮仓的底部都有抽风口,储备粮食前,粮仓内地面需先摆好地上笼,便于抽风散热。 现年82岁的通挽粮所退休干部张超志于1964年7月进入通挽粮所工作,2004年退休。据张超志介绍,通挽粮所于1953年开始筹建。1958年至1960年间,镇政府与街上的生产队调换土地,陆续建起石头墙瓦房仓10个,1988年和1990年分两次建设火砖墙混泥土结构仓库共7间。 公粮:颗粒入廪折射时代印记 俗语言:养儿当兵,种地纳粮。纳粮,指纳公粮,也就是农业税的俗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业税以征收实物(粮食)为主,群众俗称“交公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产量不断提高。在武宣县,每年八九月份夏收之后,各乡镇粮所都会上演一幕幕壮观的交公粮场景。当地政府发布交公粮的具体时间后,每家每户便开始忙碌,抢抓晴好天气翻晒收割的粮食。粮食晒干后,还要及时除尘、除杂。 那时,每个乡镇只有一个粮所,道路均是泥土路,生产队的社员或用肩挑,或用木制手推车、牛车将要上交的公粮拉到粮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随着经济条件好转和生活水平提高,许多家庭纷纷购买手扶拖拉机,三两个家庭便一同拼车运粮交粮。前来交公粮的车辆从粮所里排到大门外,人声鼎沸、车水马龙,村民少则等待一两个小时,多则四五个小时,才能完成交公粮。 上交公粮第一步,粮所质检员先把一个锥状的粮钎扎进袋子抽出谷粒,观察颗粒的饱满程度以及是否有杂物,随后扔几粒到嘴里,接连几声“嘎嘣、嘎嘣”的脆响后,才满意地点点头。只有通过质检员这一关,村民才能将粮食放到磅上称重,待拿到收据后再将粮食扛进库房。粮食质检不过关的,需拉到一旁用风柜风干,水分太多则被要求拉回家继续晾晒。 八九月的南方,骄阳似火,暑气蒸腾,交粮的群众脖子上都会挂着一条擦汗的毛巾。粮所会安排工作人员备好茶水放在显眼处,供前来交粮的群众饮用。 当时除了公粮,还有定购粮和议购粮。定购粮是国家用钱向农民收购的粮食。议购粮则是议购议销,随行就市。《武宣县志》记载:1950年,由于自然灾害和土匪暴乱影响,征收的公粮仅3830吨。1951年,平定土匪,社会安定,生产恢复,公粮征收比1950年增长60.05%。1953年至1957年,按查田定产数依率计征,平均每年征收公粮4500多吨。1958年废除累进税法,按常年产量及规定的税率计征,全县公粮任务为3845吨。1963年天大旱,全县粮食总产仅为1962年的55.2%,为了安定民心抗旱救灾,迅速恢复生产,给受灾生产队减免公粮,当年征收数仅是原任务的26.4%。1965年,全县的公粮任务比1958年增加30吨,即3875吨,完成3655吨,占任务94.3%。1979年,全县公粮调低300吨,即3575吨,完成任务100%。1965年至1990年,除对部分地区因灾给予减免外,其他地区基本完成任务。 1953年,武宣采取逐户摸底、民主评议的办法向农民购买余粮,当年共购入4745吨。1955年,执行“定产、定购、定销”政策,按每户自产粮扣除口粮、种子、饲料和交公粮后,剩余粮食按80%~90%收购。1958年,受“浮夸风”影响,到处虚报粮食产量,并按虚报产量定购余粮,至1960年定购数为7460吨,占当年粮食总产20.36%。由于购买余粮过多,农民基本生活用粮减少,造成社员营养不良,患病率上升。1985年,国家对粮食收购进行改革,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定购价格40%按原统购价,60%按原双超粮价。 粮票:方寸之间解决百姓温饱 收储粮食的粮所,过去曾为人们提供赖以生存的口粮。新中国成立初期,物资极度匮乏,粮食无法敞开供应。国家开始酝酿粮食的计划供应,以解决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1953年,一项对粮食进行调配的经济政策——“统购统销”开始实施。 据史料记载:民国时期,武宣市场的粮食销售均由私营粮食商贩经营;1950年,粮食购销仍由私商经营;1951年9月,武宣县粮食购销组成立;1952年,国营企业在粮食市场上占主导地位。 1953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下令,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不许私人经营粮食,由国家“统一收购、统一销售”。武宣对城镇非农业居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计划供应。1954年,武宣县采取“群众自报、民主评议,政府批准”的方法,以街道按户核实人口,非农业成年居民按每人16公斤大米,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每人17.5公斤大米供应,一月一结,粮食部门凭购粮证或粮卡供应。 “1955年,国家开始发行粮票,采用定量和定点的办法供应粮食。”武宣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覃太升介绍,武宣县对国家职工、城镇非农业居民,实行以人定等以等定量计划供应粮食,共分为4类9等15级。1971年以后,粮食定量供应标准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调整,最低每月供应3.5公斤,最高每月供应25公斤。为鼓励大家节约粮食,粮食经营部门在每年换发购粮证时,对有结余指标的,将其转到新购粮证上作储备,需要时可购买。 粮票是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制度而发行的一种无价证券,设计者的初衷是把它作为粮食计划供应和计划管理的手段,以便居民外出旅行、公干时饮食之用。粮票背面印有“凭本票在全国范围内,可购买粮食制成品及各种粮食”“本票不准买卖,涂改无效,遗失不补”等字样。在经济困难、物资紧缺的年代,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户口与粮、油、布匹挂钩,必须凭粮票才能在粮管所买到大米。当时,没有粮票寸步难行,因此它被称为“第二货币”。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某种意义上,粮票还成为身份和权利的象征。群众按时按量领到粮票,就意味着取得城市居民的身份,能够享受国家给予的一系列待遇。 一张小小粮票,方寸之大却能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城镇居民发现,粮所里多了一个议价柜台,开始出售议价粮。议价粮价格可按市场需求浮动,购买不受粮票限制。1993年3月1日,国务院决定放开粮食定购价格,武宣取消城镇居民定量口粮标准和供应指标,伴随着人们走过风雨兼程近40年的粮票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时代在进步,经济社会变化日新月异,基层粮所的功能日趋削弱,多数已退出历史舞台,风光不再。1991年,武宣县共有9个乡镇粮所。1993年2月,各乡镇成立乡镇粮油公司,乡镇粮所和乡镇粮油公司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粮所所长兼任粮油公司经理。粮油公司属于粮食部门的附营国有企业,其与各乡镇粮所人、财、物彻底分开,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挽、新龙、桐岭、马步4个粮所的分流人员划归马步粮油公司管理。2005年底,由于经营亏损,资不抵债,9个乡镇粮油公司停产停业。 粮所虽不再如昔日般繁盛,但它记录了农民的辛勤劳作与付出,也承载了特定时期农民毕生难忘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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