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通讯员 刘琰琪 本报记者 温梁可) 生态信用是建立人与生态之间的信用关系。为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加快构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引领“生态守信”新风。截至目前,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中,我市有110家企业获评为“环保诚信企业”,10家企业评价等级为“环保良好企业”。 据了解,对参评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企业是否受过环境行政处罚、是否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是否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实施行政拘留、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多次被处以罚款处罚等。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从优到劣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 近年来,来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优化创新污染治理工艺,更新淘汰老旧设备,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远低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废水实现“零排放”,环保信用等级为环保诚信企业。 “为落实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坚守企业生态环境守法底线,共同营造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环境,公司已向生态环境部门作出郑重承诺。”来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凌士峰说,公司一直秉持“保护绿色生态,奉献清洁能源”的发展理念,牢固环境保护红线意识,成立了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安健环管理组织架构,实施管理责任制,全公司人员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环境行政许可管理要求,依法公开环境相关信息。同时,积极保障广大公众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年接待社会各界团体及个人参观近千人次。 此外,对列入“环保诚信企业”的企业,积极采取六项激励措施:在办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时,同等条件下予以积极支持;优先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及其他生态环境管理豁免清单,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检查,可以不列入日常监管抽查范围;申报相关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并符合项目支持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参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支持其参加其他评优评先活动;以及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推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持续督促企业作出生态环境信用承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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