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结束。禁渔期间,全市上下联动,通过广泛宣传禁渔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以及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等,有效保护了渔业生态资源,实现“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河鱼”的禁渔管理目标,并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芝麻剑、平胸龟8尾(只)。 今年3月1日开始,我市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全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禁渔政策宣传。其中市农业农村局制订了《来宾市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并通过悬挂禁渔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渔政策,提高群众对渔业生态保护的认识。 “禁渔期间,我们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累计开展禁渔执法行动157次,查处涉渔案件20起,其中涉刑案件18起,移交公安刑拘21人,行政处罚金额2.91万元。”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禁渔期共清理取缔“三无”涉渔船舶8艘、违规网具数量939张、非法钓具数量28个,没收并放生渔获物25公斤,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芝麻剑、平胸龟8尾(只),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电话98起,积极营造了良好的渔业生态环境。 此外,我市还注重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向红水河、清水河等水域增殖放流多种鱼苗,不仅丰富了水域的渔业资源,也为渔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我市已向红水河增殖放流乌原鲤、长臀鮠等鱼苗6万尾,向清水河增殖放流青鱼、草鱼等鱼苗20万尾,下半年计划再增殖放流80万尾鱼苗,进一步修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 “禁渔期结束后,渔业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也将随之调整。”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渔民在捕捞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加大对“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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