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 (通讯员 韦元臻 黄 婧 记者 陈 霞) 4月15日,兴宾区人民法院来华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首次随案进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制发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提示”。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当日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华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原被告就解除婚姻关系无争议,但双方均要求抚养小孩。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主办法官在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庭审后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当事人提升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告诫当事人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并要求当事人认真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关心、关爱、陪护、疏导未成年子女,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以子女利益为重,互相配合,并商定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等事宜。 “作为家事法官,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履职,告知、引导离婚父母充分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共同守护孩子成长。”来华法庭韦庭长说。 下一步,兴宾区人民法院将依据最高法《意见》,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引导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有机衔接,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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