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作用,挽救迷途少年,4月13日,忻城县人民法院向该涉案未成年人家长送达忻城县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为家庭教育“补课”,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原来,忻城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罪的刑事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涉案未成年人小飞(化名)有厌学情绪,初二便辍学在家,父亲长期在外务工,母亲对其疏于管教和沟通,没有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导致处于青春期的小飞经常与不良少年接触,过早沾染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收到指导令后,小飞的母亲表示,今后一定好好教育小飞,多多关注小飞的学习情况和精神世界,陪伴他健康成长,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忻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蓝韦丽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立法的形式为家庭教育“指引”和“赋能”。今后,该院将以《家庭教育指导令》为抓手,依法督促家长履行监护教育职责;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不断探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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