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晚刊讯(记 者 杨宇婷)8月23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获悉,目前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27万余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万余人,人才服务全市工作的支撑性作用有效提升。“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聚焦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完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和服务,将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目前,我市高层次人才主要通过公务员和选调生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直接调入、遴选、调任等方式引进,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方式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包括经济学类、材料及冶金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22大类。 根据人才专业性质和业绩、贡献等不同,引进人才分为A~F六个层次进行认定。我市在人才认定、子女入学、人才公寓、配偶就业、安家费和生活补助、购房补贴、学历提升奖励等7个方面推出优惠政策招引人才。 据了解,通过人才认定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来宾市人才服务绿卡”,本人可凭借绿卡享受住房和安家费补贴、人才公寓等相关优惠待遇,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迁移户口,并享受相关的医疗、社保、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入编手续或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给予1万元~3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安家费,以及为期五年(60个月)、每月400元~50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 此外,符合条件的,在初到来宾三年内安排入住人才公寓,A~D层次人才入住标准为一人一套两室二厅,E、F层次人才入住标准为2人合住一套三室二厅。若人才公寓安置不下,按照300元/月的标准按年发放租房补贴。引进人才到本市工作五年内,且在本市首次购房,给予一次性3万~90万元购房补贴。 在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待遇上,我市不断加大引进高质量人才项目的支持力度。高层次人才因引进到来宾工作,子女申请报读、转入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的可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中考优先录取。配偶就业根据其客观情况,协助调动、安置到我市各单位岗位。符合我市就业援助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协助其就业,可推荐到公益性岗位上实行托底安置。 市、县(市、区)卫生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不仅给高层次人才挂号就诊或住院提供便利,还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状况查询和诊疗、康复服务。 此外,我市鼓励人才进行能力素质提升。现有人才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攻读紧缺急需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对获得博士学位和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继续在我市服务至少5年的,同级财政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且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继续在我市服务至少5年的,同级财政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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