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与放学时间“不搭”,无法按时接送孩子怎么办?不少家长面临的这一难题有望破解。7月9日,记者从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了解到,兴宾区人民政府已将祥和小学、政和小学、滨江小学、城南小学、中南小学、河西小学、宁柳小学、翠屏小学、镇东小学、实验小学列为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学校。下学期起,家长可根据自愿原则,报名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安心等到下班后再接孩子回家。 推行“3+1”校内课后服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校内课后服务主体是学校,服务人员为学校在职教职工,鼓励教职工发挥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 在课后服务中,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等内容推行“3+1”校内课后服务模式。即一周安排3天学生做作业或自主阅读,安排1天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但坚决反对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同时,学校可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人士,义务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学校及有关部门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杜绝道德败坏、品行不端的人员混入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队伍。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四(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1小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 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可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课后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校内课后服务收不收费?怎么收费?是广大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校内课后服务费(仅限设区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已被列入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指出,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有条件的地方应以财政投入为主,免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较强的地方,鼓励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兴宾区人民政府出台的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试点学校具体收费标准需结合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课时、教师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等运营成本,协商家长委员会、征求家长意见后确定,经公示无异议报兴宾区发改局批准后执行。 校内“托管”新模式令人期待 兴宾区首批实施校内课后服务的试点学校公布后,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有市民认为服务的内容可以更加丰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体可借鉴忻城的“4点半课堂”。 据了解,2019年,忻城县民族小学针对该校学生多为留守儿童的情况,推行“4点半课堂”,即学校根据自愿原则,鼓励学校老师免费为报名的学生提供服务,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广大家长和社会的认可。 “校内课后服务由本校老师指导,他们更了解学生和当前的教育教学情况,对学生的指导将更有针对性。”市民卓女士说,她的两个孩子均就读于祥和小学,平时自己忙于生意,不得不将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得知学校将启动校内课后服务,她非常支持。对于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问题,卓女士说:“老师额外付出了劳动,获得报酬是应该的,而且拿了报酬,他们会更加尽心尽力。” “这是一个好现象,能减轻我们家长的负担。”市民陈先生也对这一做法表示赞同。他说,目前孩子班上已有40多人报名参加校内课后服务。 不过,也有家长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不太了解,认为这是新鲜事物,暂持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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