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的通知》,广西获列入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范围。据自治区财政厅消息,广西将根据要求,择优确定试点试验地区,因地制宜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板。 根据财政部通知,2021年在北京、河北、内蒙古、广西、四川等18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每个试点省(区、市)开展1个试点试验。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在确定的试点试验区域内,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 具体任务包括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发展新动能;做强现代种养业,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形成试点试验区域的地理标志产品;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加强试点试验区域拥有的农业特色资源保护和开发,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化、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 此外,将探索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因地制宜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较高的优势农产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采取务工就业、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等。 目前,自治区财政厅正在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申报工作,将根据财政部有关试点试验任务目标要求,综合评估申报试点地区农村综合改革基础、开展试点意愿、改革创新工作推进、代表性、典型性等因素择优确定试点试验地区,支持试点试验地区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因地制宜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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