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兰秋妮 通讯员 曾国兵) 4月28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兴宾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保障我市市场流通的肉品质量安全,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们是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请立即放下手中的工具,配合接受检查!”当天,执法人员在兴宾区桥巩镇土木村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此次行动,共摧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1处,当场依法扣押涉嫌私屠滥宰的待宰生猪14头、宰好的“白条猪”2头,以及屠宰加工刀、钩子等工具一批。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联合市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力度,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把好生猪屠宰检疫关。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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