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位于市区桂中大道某小区业主爆料称,小区规划有300多个车位,却只拿30个摇号出租,中号的业主按150元/月租用,摇一次号租1个月;未摇到号的业主应用临时停放条款,停放3小时内免费,超过3小时按白天5元/辆、过夜10元/辆的标准进行收费。制度实行以来,引起小区居民的不解和质疑。10月21日,记者来到该小区了解情况。

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空间非常大,部分车位是空置的。
业主:400余户业主“摇”30个车位,不合理 记者来到该小区时,恰好遇到两名工作人员在张贴“东方华府业主临时停车费优惠通知整改公告”,公告上只标明了车辆临时停放的收费标准。记者随即询问车位摇号出租情况,一名自称为“大业主”方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车位出租月票只有30个名额,需要通过摇号来确定名额。”通过初步询问,可确定业主爆料内容基本属实。 “小区之前都是按每月150元向业主出租车位的,这个收费已经偏高,现在摇不到号的,要按临时停放标准进行收费,停车成本翻了一倍,我们每个月的经济压力太大了。”小区业主李小姐希望房开商能够体谅居民租用车位的需求,普遍采用150元/月的租用标准。 小区业主李先生表示,该小区为商住一体小区,目前共有400余户业主入住,却只拿出30个车位出租,其余业主都要按临时停放标准收费,显然不合理。“小区应优先满足常住业主的车位租用,临时停放应面向商场办公和购物的人员,而且按临停标准收费是否太高了?” 李先生对于小区只拿30个车位出租的行为产生质疑。 摇号租车位,或许是小区停车位紧张?对此,记者实地走访该小区停车场发现,地面停车场几乎停满,地下停车场内部空间非常大,部分车位是空置的。“晚上也是停不满的,”小区业主芳芳说。 物业:联系不到房开商,无管理权 当天,记者跟随业主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要等待摇号结果,中号业主才能按150元/月租用车位,并表示已经张贴了通知。该工作人员还透露,房开商已将大部分车位出租给商场,现在只能拿出30个车位给业主长租,且房开商不让物业管理车位。同时,物业人员也劝告业主们,如对摇号有疑惑的,可通过正规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10月23日,记者尝试联系房开商,接通一次后,对方表示目前没有时间,晚点回电话。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联系对方,电话已无法接通。 相关部门:已组织协商,后续会持续跟进 接到该小区业主反映后,10月20日,兴宾区住建局组织社区、房开、物业和业主代表就车位出租问题召开协调会议,双方达成初步协议。21日,记者再次到该小区探访,业主李小姐告诉记者:“目前还是要求我们摇号租车位,没中号只能按临停标准收费。” 10月23日,记者就上述情况联系了兴宾区住建局。该局工作人员陆女士回复:“如房开商不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停车位需求,肯定是违反规定的,但该小区的停车位也是出租给小区内的商业业主。经协调后,房开商承诺马上整改,但他们又反悔表示只有30个车位可供出租,并按合同规定收费。”陆女士表示,他们将继续跟进整改情况,并核实车位出租情况,如存在空余车位未出租、且只卖不租的行为,立即上报给市住建局进行处理。 当天下午,陆女士再次致电记者说:“目前市住建局已跟进处理,房开商表示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晚刊记者 陈秋成 李 力 见习记者 陈子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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