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金秀瑶族自治县作为广西林长制首批试点单位之一,率先开展林长制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为主体的林长制工作体系,为全市推行林长制提供了积极的参考经验。 今年,我市出台《来宾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目前,市、县、乡三级方案出台率、林长机构设立率以及各级公示牌设立率及配套制度建立率均为100%。各级林长职责明确,为实现山常青、林长茂,建设美丽来宾提供有力保障。 奋力争先 全面推进林长制 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出台后,我市迅速将林长制工作纳入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时间表、路线图,明晰工作实施步骤。5月20日,我市全面动员部署推行林长制工作,明确林长及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林长工作机制作用,激活“一盘棋”力量,着力破解制约林业改革发展难题。 7月初,市级林长公示牌正式“亮相”,在全区率先完成市级林长公示牌设置。公示牌公开了林长应当履行的职责,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确保一山一树有人管护,助力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 为推进林长制工作,解决林业发展难题,市委书记、市林长农生文专门批示,部署开展年度督查清单外的林长制专项督查工作。7月26日-27日,市督效办和市林长办组成2个督查组深入6个县(市、区),开展地毯式实地督导林长制工作,解决各县(市、区)存在的退耕还林资金兑现缓慢、违法矿山查处和老旧矿山复垦复绿等林业问题,推动林长制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机制落地见效。 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林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自治区总林长办关于全区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中,我市各项工作均名列全区前茅。 敢为人先 守护好绿色青山 林业科技化、信息化是推进林业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量。为此,我市积极筹建“来宾市智慧林业林长制”信息管理服务试点平台,探索信息化赋能林长制推深做实的林业发展新模式。以智慧平台全面支撑林长制改革核心业务系统,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分层、分类、分级管理,向林业管理人员和公众提供信息管理及交互服务,建成网络化、智能化、便捷化、协同化的智慧林业林长制体系,构建具有来宾特色的“天、空、地”一体化林长制体系。 针对重点区域林业资源综合治理和森林草原资源全面保护难题,我市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涉林涉草重大敏感案件,林长与检察长联合指挥,共同督导办理、共同听取汇报、共同研判,确保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有机统一,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我市林业工作实现局部突破和整体水平提升。目前,全市植树造林及全民义务植树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6月底,全市国家森林督查涉嫌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由全区末位逆势上扬排到全区前列,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得到突破;培育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企业24家,占全市2021年上半年上统入规企业总数的75%,自治区金融办把我市作为“木材贷”唯一试点单位,“十四五”期间每年给予授信贷款额度10亿元。 建章立制 推进林业增绿增效 《来宾市林长会议制度(试行)》《来宾市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试行)》《来宾市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为保障林长制落地见效,我市配套出台了10项林长制配套制度,明晰年度任务清单和各方责任。 “下一步,我市将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林长制。”市林业局局长、市林长办公室主任覃燕由表示,要进一步整合优化生态护林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我市还将加强对全市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实地调研、定期通报等途径传导压力,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林长制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横向到边、纵横到底”的要求,市林长办统筹各方力量,强化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同时,加大对林长制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营造“青山绿水多彩来宾、桂中风情森林新城”的森林生态景观和生态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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