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工作、急诊和需要转院的人员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转院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来宾医保”微信小程序、“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现场办理等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而直接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将降低报销比例 本报讯 (记者 杨宇婷 通讯员 韦立华 兰媚媚)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利民好政策,极大方便在异地工作的市民和随迁老人等群体使用医保在异地住院就医。不少市民免不了发出疑惑: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什么影响?哪些人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对此,5月31日,记者前去采访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为市民答疑解惑。 “在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工作、急诊和需要转院的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转院备案。条件是异地居住和工作的时间要求在3个月以上,异地急诊是在外地停留时间不超过3个月。异地转院是限于技术等原因在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唐志群介绍,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所需材料包括《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和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可提供复印件,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其余的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的材料,参保人可向当地医保经办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目前,我市提供了5种便捷办理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来宾医保”微信小程序、“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现场办理等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此外,如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而直接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将降低报销比例。以长住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转院备案为例,经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长住异地就医备案在统筹区外自治区内、自治区外住院的,按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执行;未经备案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基金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5%、20%。定点医疗机构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难以确诊和治疗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到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自治区外住院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基金报销比例分别降低5%、10%;未办理转诊转院备案的(自行转院)基金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5%、20%。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医保系统累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18264人次,转诊转院备案11536人次,我市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42710人次,大大减轻患者往返奔波和全额垫资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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