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韦 鑫 通讯员 华玉艳) 10月26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我市全面实施“净矿”出让以来,充分利用中央、自治区政策支持,采取村集体入股等举措,积极推进“净矿”出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据悉,我市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计划出让的矿山进行实地踏勘、了解村情民意,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各县(市、区)政府开展租地工作,对村民关心的租山租地租赁费、道路维护、环保等问题进行逐一落实,确保了矿权顺利出让,维护和保障村集体、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及矿地关系和谐,也为采矿权出让后能顺利进场和投产提供了保障。 同时,我市用足用活“净矿”出让政策,根据矿山规模、矿产品品位、矿区交通等情况制定每个矿山出让后竞得人需投入的乡村振兴资金比例。如2022年出让的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石牙镇黄峡甘怀山白云岩矿净采矿权,以2.54亿元挂牌成交,出让年限28.96年,出让方案中要求竞得人竞得该矿权后,在该矿权正常投产后须额外支付矿业权出让成交价的10%,用于涉及到矿山所在乡镇的村集体经济建设,支付时间为15年,预计投入乡村振兴资金共计2540万元。 2022年以来,我市已成功出让10宗“净采矿权”,出让资源量14.04亿吨,成交总额26.93亿元,在矿山投产的年限内用于投入助推乡村振兴资金预计3.5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