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把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自治区、来宾市也相继出台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系列文件,为脱贫群众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今年全国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现场会指出,要坚持点面结合、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自脱贫攻坚以来,脱贫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政策红利,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甚至有部分脱贫群众跑出奔小康“加速度”,赶在一般农户前过上了小康生活,但仍需加大力度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增收。 增强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抓住产业帮扶这个关键。发展乡村产业是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造血系统。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都有产业,但一些乡村产业发展面临困境。这些乡村产业之所以在发展中出现问题,关键是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内生发展要素存在短板。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把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引进培育一批效益高、可持续、群众尽可能多参与的富民产业。培育挖掘本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连接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使脱贫户融入产业发展格局,共享发展成果,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 持续增加脱贫人口的收入,抓牢稳岗就业这个根本。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我市脱贫人口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达70%以上。脱贫攻坚期间,就业扶贫在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脱贫出列方面发挥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当前,脱贫群众就业面临企业用工需求有所减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不足或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脱贫群众就业增收。要优化务工就业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建立健全省际、市际、县际、社会资源介入、农户自主推送的劳务协作机制,鼓励更多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不断提高跨省市、跨县务工规模;主动对接就业岗位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协商建立劳务结对帮扶关系;县域内建立本地零工市场,拓宽就近就业渠道,为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提供更多岗位;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为脱贫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引导就业服务形式,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立足“四个不摘”固本培元,落实好政策支持这个保障。脱贫攻坚时期,中央和自治区相继制定和出台了系列政策,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主要帮扶政策保持稳定并不断完善,同时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让政策红利持续惠及脱贫群众。当前,我市影响脱贫户巩固脱贫成果成效的主要因素是因病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健康帮扶政策的落实直接影响脱贫户刚性支出及满意度。按照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建议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按一定比例差异化资助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脱贫人口参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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