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讯 今年以来,象州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创新推行村屯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精准监督,让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步入有效监管轨道。 “以前,村小组一级的财务监督,主要靠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对于那些不公示收支情况的村小组,村民和村监委也无法进行监督,村小组集体财务可以说是处于监督的边缘地带。”象州县中平镇纪委书记刘元春表示。 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象州县中平镇试点推行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党建引领+村民自治+村监委监督”的模式,在各个村组选出财务管理小组成员3人,共同管理村集体资金。 “我们村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后,每一个季度都在公示栏公布资金使用情况,让村监委监督、让群众监督,群众很满意。”中平镇下廷岭村财务管理小组小组长罗桂春说。 在中平镇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象州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研究出台了《象州县全面设立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工作实施方案》和《象州县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工作4月初开始启动,预计5月底前全面完成各村委所有自然村及下辖各村小组的财务管理小组设立工作。 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财务制度的实施,管理本村(小组)集体的现金、存款、物资等财物,并进行日常财务活动的执行和管理,代表村(小组)对外开展经济活动,解决村(小组)的财务问题,同时自觉接受村“两委”、村监委和群众的监督。 (彭娜 肖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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