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中国共产党来宾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全市上下攻坚克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破性成就的五年,是全市管党治党抓得最严、政治生态变化最大的五年,也是正风肃纪反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保障改革发展成效最好的五年。五年来,市委和全市各级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收官、各项事业实现突破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有力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利益、“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餐饮浪费等专项整治。紧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强化监督。坚持闻令而动、主动作为,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对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自治区党委巡视和上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严明换届纪律,确保全市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推进。 (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向善向好。 协助市委出台《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并强化监督落实。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行动和“回头看”,督促各级各部门查纠问题1200多个,清退款项3000多万元。组织开展“私车公养”、办公用房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违规参加评标评审、私设“小金库”、机关干部作风等专项整治。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76起,处理832人,处分68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1批182起。坚持标本兼治,创新推行乡镇公务“零接待”制度,推动建立节假日值班补助、交流干部缴纳房租和差旅报销、受处分干部绩效奖金发放等制度,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出台在问题线索处置全过程落实容错纠错的指导意见,先后对35名干部进行容错纠错,为5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的违纪违法行为。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9218件,处置问题线索14982条,立案6479件,处分576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7人,挽回经济损失5.1亿元。重点组织开展人防系统、供销系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查处发改、民政、医疗、政法、国有企业等系统和领域系列腐败案件。不敢腐的震慑已经形成并不断巩固发展,五年来共有243人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说明问题。 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召开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警示教育大会70多场,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10部、廉政教育微电影24部,编发警示教育读本1万多册,建成廉政文化教育阵地232个,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廉政宣传稿件6000多篇。督促和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制度80多项。经过深化腐败治理,五年来查处的市管干部中,首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仅占6.7%,减存量、遏增量效果明显。 (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紧盯党委和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扶贫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扶贫干部工作作风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精准识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饮水安全等一系列小专项整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767件,排查问题线索3356条,立案1029件,处分899人,组织处理987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联动,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在专项斗争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06件,处理146人,涉及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9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6人。2020年,我市“打伞破网”成效四个季度评估得分分别排在全区第2、1、2、3位。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化整治,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案件578件,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 推行“两个责任”月份任务清单、三级约谈、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述职评议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协助市委出台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十必谈”工作方案,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规范化、常态化。五年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2.3万多人次,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228人次。创新推行问题抄告制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发出抄告单1300多份,推动整改问题1500多个。推行受处分人员回访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党组织对4876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全面推行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决策追踪溯源同级监督办法,并逐步推行到市直、县直单位,将存在廉政风险的重大事项初始提名提议情况记录在案,确保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全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814条,转立案112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精准问责、规范问责,对在管党治党、脱贫攻坚、处置突发重大事件等工作中失职失责的316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倒逼各级领导干部把“一岗双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决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两为主一报告”制度。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1月市县两级均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由13个增至18个;赋予派驻机构和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察职能,在来宾国投集团、来宾产投集团纪检机构设置监察专员办公室;指导各县(市、区)监委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从12万人增加到17万人,全市监察机关共对196人采取了留置措施;在全区首次对律师进行留置,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489件。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整合组建市级派驻机构20个、县级派驻机构73个,明确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直接分管派驻机构;出台派驻机构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监督实施意见、派驻机构及其干部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市县派驻机构五年来处置问题线索3559条,立案1102件。 (七)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巡察监督实现量的全覆盖和质的新提升。 协助制定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健全巡察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级成立5个专职巡察组,各县(市、区)成立23个专职巡察组,在全区率先成立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建立完善巡察机构职责、工作规则和成果运用等制度,不断提高巡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创新推行巡察和审计结合监督,探索“整体式、分类化”村居巡察模式,形成上下联动的巡察监督网。协助市委开展11轮巡察,对181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扶贫、教育、医疗、供销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28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本届任期内市县党委巡察覆盖率100%,对村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100%。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书记专题会议议定事项交办函、巡察意见书等制度,创新推行共性问题前置整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我市巡察工作经验在中央巡视专刊上刊发。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市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强化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设立11个党支部,并在审查调查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队伍入口关,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好干部用起来,加大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带头抵制歪风、改进作风、弘扬新风,纪检监察干部中有1人获得中央纪委嘉奖、1人评为广西“新时代追梦人”“广西百佳党员榜样”、1人评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严格规范自身权力运行,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灯下黑”问题,全市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41人,处分37人,组织处理9人,教育了干部,净化了队伍。 五年来,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团结带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敢于善于斗争,坚决维护党纪权威,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对我市纪律检查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3次,市纪委在全区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10次,自治区纪委2项重点工作在来宾开展试点,并在我市召开1次现场交流会。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的综合效应不断显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这五年所取得的成绩,更加坚定了我们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反腐的信心和决心,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还一定程度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扎得还不够紧,不想腐的自觉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体推进“三不”还不够平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四风”问题稍有不慎就可能反弹回潮;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贯通融合还不够,监督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还需改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自治区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离不开全市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离不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离不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五个方面的深刻体会: 一是必须强化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最新理论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始终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经常对标对表、校准偏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政治责任。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无视党的纪律、破坏党的规矩,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等行为,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与党同心同德。 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必须始终站稳“为人民”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纪律检查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必须立足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强化监督,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必须发扬斗争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守为党为国为民的使命情怀,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做坚决斗争,以更加执着的态度、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将正风肃纪反腐进行到底,铲除影响政治生态的“污染源”。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新时代新征程,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把“两个维护”贯穿监督工作始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风险底线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坚持把监督工作与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完善和深化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办法,坚决惩治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作风、责任、担当等问题,推动优化发展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措施落实到位,以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我市“十四五”期间“聚力壮大产业、有效巩固衔接、全面加速提质、守住风险底线”和“两高一超”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毫不松懈地深化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坚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深入查处在矿产出让、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企管理等关键岗位上的腐败问题,对腐败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内在逻辑联系,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惩治腐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肃教育、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纵向横向同时发力,以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体推进“三不”,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发生。探索开展行贿人信息库建设,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为有关部门在相关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活动中参考使用信息提供支撑。加强社会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推动全社会形成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有关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开展精准施治,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在服务群众中推诿扯皮、敷衍搪塞、麻木不仁等突出问题。推动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举措,持续整治一切不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的检查、调研、督导等行为,巩固拓展为基层减负成果。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加强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严防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宴、铺张浪费等不良作风反弹回潮;深挖隐形变异、转入“地下”的奢靡享乐之风,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且一律通报曝光。紧盯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在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上精准发力,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选树宣传勤政廉政典型,发挥廉政文化教育阵地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树立求真务实、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四)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聚焦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加强对富民惠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确保人民群众公平享受党和国家政策。紧紧围绕“四个不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强化监督,确保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机制衔接、工作衔接、政策衔接,加强对财政、土地、产业等重点政策衔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国有平台企业搞利益输送、侵吞公共资产等腐败问题。持续深入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紧盯乡村治理、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资源开发、市场流通、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五)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持续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融合贯通机制,突出抓好“室组地”联动协同、“室组巡”联动监督、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联动协作,推进“四项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统筹利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成果,围绕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政关,不定期对监督对象执行“六大纪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精准出具党风廉政意见。认真总结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决策追踪溯源同级监督办法实施经验,完善对各级“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长效机制,提升“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质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认真执行在问题线索处置全过程落实容错纠错制度,对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敢于探索创新的干部真容错敢纠错,对主动说明问题的干部给政策给出路。持续加强信访举报分析研判,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不断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让基层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监督格局。 (六)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十四五”规划实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等情况深化政治巡察,以“一把手”监督为重点,注重发现“两个维护”停留在口号上,政治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人民立场不牢固、忽视群众关切、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科学制定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完善“整体式、分类化”村(居)巡察工作机制。深化上下联动,坚持市县巡察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同步开展、成果共享,织密织牢巡察监督网。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与宣传、政法、审计、财政、群众、舆论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合力。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持续做好共性问题前置整改、巡察指导督导、问题线索分析会商、巡察报告质量评估等工作,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按照巡察授权和巡察制度开展巡察监督,严格纪律要求和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巡察权力运行,不断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拓展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有效性。 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改革在落实“十四五”时期重大发展战略任务中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围绕检举控告处理、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立案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处分处置、以案促改等方面,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实践探索,推进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领导的具体化制度化。深化市县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派驻机构优化调整和人员设置等工作,完善请示报告、报备述职和工作考核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围绕推进全覆盖、提高有效性发力攻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教育医疗、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有针对性地补齐监督短板。充分发挥县级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和村级延伸,不断完善基层监察工作职责、方式流程、制度机制和跨区协作。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完善监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持续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加强与政法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单位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 (八)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市纪委常委会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好先锋、做好模范;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增强市纪委常委会团结和活力;坚持落实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五年培训培养计划,选齐配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做好干部分类储备和梯次培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统筹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全员综合素质培训和专业化培训,注重引进和选配具有法律、财会、审计、信息化等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政绩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加强严管严治、自我净化,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针对自身权利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问题,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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