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晚刊讯 (记者 杨宇婷) 2月23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3月1日起我市内陆水域进入禁渔期,时间持续至6月30日24时。 本次禁渔范围为来宾市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水库,禁渔对象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相关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渔期间,我市重点加强对渔船集中停泊点、鱼类产卵场水域、水利枢纽上下游以及市、县交界水域的巡航检查,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和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对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制度,必要时实施蹲守驻守检查,确保禁渔秩序平稳。 此外,各县(市、区)将在辖区内重点禁渔水域设置“广西内陆水域禁渔区”标识牌。同时,严惩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对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生态赔偿制度的实施。对违反禁渔规定的渔船通过媒体曝光,以达到震慑效果。禁渔期间,广大渔民群众可拨打电话0772-6624336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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