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本报刊发《小区住户遭遇“停车难”:300多个车位为何只有30个摇号出租?》一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持续督促房开商整改。
27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东方华府小区,看到小区物业已于10月26日公开公示车位出租情况。目前小区业主停车如何收费?业主周女士告诉记者,小区业主的车辆可正常出入,暂时未按临时停放收费。“电脑显示屏显示的是‘未设置收费标准’,业主不用缴费就可以进出。”周女士表示,业主们希望小区物业按照兴宾区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费,同时期望房开能给出更加优惠的价格。 据该小区房开商代表郑先生介绍,他们是东方华府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所有者,车位日常管理已委托给小区物业代管,由物业代收相关停车费用。为降低业主每日临时停车费,此前房开商已与物业协商,并发布一则优惠通知,但业主对此产生误解,并投诉到相关部门。随后,相关部门组织房开商和业主召开协调会。会上,住建部门要求物业撤回通知,按照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我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第二天就撤回通知,并将收费改为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同时按要求公示车位出租情况。”郑先生说。 那么,为何只拿出30个车位给业主长租?“目前小区商场面临的运营压力较大,部分商家已撤店,不配套地下停车位是一方面原因。”郑先生说,为支持商户发展,房开商决定将部分长租车位作为临时停车位租给商场。平日里,业主可以停在商场租的车位上,但须按临时停车收费,这一举措既能保证商场正常运营,也可确保业主有车位停车,提高车位整体利用率。“地下停车位全部出租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存在只售不租的情况。”郑先生表示。 随后,记者联系市住建局了解相关情况。“我们接到群众投诉后,已到现场实地调查,责成房开商及时整改,并公示租赁情况。”市住建局房管科一名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及时跟进,协同兴宾区住建局和街道,组织房开商和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解决问题。“我们已约谈房开商,要求依法收费、依法销售,房开商当场表示依法依规行事。” 对于后续结果,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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