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来宾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年初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来宾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来宾市“十四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服务保障责任感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常态化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紧跟上级部署。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和《广西检察机关在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中依法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在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中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联席会议、专项调研、联合督导、案件通报、企业诉求、普法宣传、疫情防控等机制。2020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开展党支部联建、检察开放日、检企座谈等活动8场次,通报涉企案件13次。 依法履行职能 办好经济金融犯罪案 打响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第一枪”。3月23日至24日,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某、唐某某等14名被告跨省特大制售假机油案开庭审理。公诉人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通过释法说理,11名被告在庭前与检察机关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庭审过程被央视社会与法频道(CCTV-12)《现场》栏目全程直播,在线观看人数突破115万余人次,引发社会大众的关注与热议,是一堂卓有成效的全民法治公开课。 着力构建打击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细化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在检察环节的惩治架构,确保批捕、公诉流程及证据标准、责任分配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实现监督覆盖无死角、打击范围零偏差。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计10件14人,起诉14件22人;批准逮捕涉“两卡”犯罪共计121件254人,起诉129件242人。 立足“三个层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47人,决定起诉57人;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3件,决定起诉5人。基层检察院办理的韦某某等63人开设赌场并隐瞒犯罪所得,涉案金额达5亿元;屈某某组织、领导传销罪案,犯罪嫌疑人以金融投资为诱饵,引诱吸纳网络会员达9000余人;范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卷烟案件,涉及假冒14个品牌卷烟近5万条,总价格超780万元。 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不捕决定7人,作出不诉决定5人。不捕率为46.67%、不诉率为20%,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3.36%、不诉率10.08%分别高出23.31个和3.36个百分点。 认真办理涉企控告申诉案件。2014年,廖某某伙同其他村民阻拦华润武宣水泥公司施工和非法扣押政府矿山执法车辆,并且对前来劝导的公安民警进行推打、威胁、谩骂,后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相应的刑罚。2020年以来,廖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来宾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不予抗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调查研究 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两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立多次深入象州志光家具有限公司、来宾宁聚力鞋业有限公司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及重点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情况,以及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市检察院的直接帮助下,象州县志光家具有限公司的工业用电缴费偏贵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易军,带领支部党员深入来宾宁聚力鞋业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并实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自觉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企业”,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好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关系,做好潜在风险隐患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当得知该公司当前面临招工难的问题时,市人民检察院当即决定利用本院微信公众号的知名度和权威性,为该公司发布公开招聘信息,解决了该公司近200人的用工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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