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韦海臣)12月6日,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12月7-11日,我市多为干燥晴朗天气,结合实际研判分析,预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良-轻度污染”。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7日8时起,全市启动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另行通知。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县市区、市工业园区及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要全面检查城区及周边重点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确保企业烟气排放浓度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各县市区要抓好水泥企业、砖瓦企业烟(粉)尘管控,全面落实工业源的停限产措施,减少工业源污染;市公安局要严格按照《关于来宾市城区道路实行禁止限行管理的公告》落实管制措施,重点区域,严禁柴油货车驶入;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巡查,坚决查处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减少移动污染源;兴宾区政府、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对扬尘源采取控制措施,所有工地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降尘设施正常运行。 对于油烟污染源、垃圾焚烧污染源,《通知》要求,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兴宾区政府等要强化城市生活垃圾管控、加强秸秆焚烧和“炼山”污染管控以及严控油烟污染源。《通知》还对加强行业督导管控和多途径减低污染物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执法,切实降低污染天气的影响范围。市直有关部门要以污染天气预警为令,加强监督执法,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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