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的18斤小西红柿,取件后只剩下不到2斤。近日,市民杨女士遭遇了快递“缩水”的烦心事。 原来,杨女士的好友文先生从河池寄来18斤小西红柿,收到快递后,杨女士却发现箱子里的西红柿仅剩不到2斤。经双方核实,快递在派件途中破损,造成水果“缩水”。两人多次询问来宾、河池两地的快递公司,一直未收到明确答复。 “西红柿用泡沫箱装着,收到快递时泡沫箱没有破损,还以为是好友跟我恶作剧。”杨女士说,当时她立刻向好友核实,这才发现是快递派发途中出了问题。 “我买了将近18斤小西红柿,花了50元,都装进泡沫箱里,和快递驿站工作人员一起包装邮寄。”文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于12月21日把泡沫箱拿到中通快递驿站邮寄,运费26元,未给物品买保价。在收到杨女士发来的果箱图片后,他很震惊。“无论是接件的快递驿站还是派件员,都称没有动过箱子里的东西。”12月24日晚,文先生到河池中通快递网点讨要说法,工作人员告知他,快递在柳州出现破损,并向他出示相关照片。 为何快递派送途中出现破损,收件人仍收到完好的包裹?河池中通快递工作人员廖先生回应称,可能是驿站收件的工作人员包装不规范,快递外包装在柳州分拨中心出现破损,箱内物品漏出后,工作人员对包裹进行了二次包装。“一般快递破损都会先通知我们,但这单运输距离近,我们还没来得及通知客户。”他表示,之后会处理好此事。 12月27日,记者了解到文先生对河池中通快递进行了投诉,投诉情况已反映至中通快递广西分公司。 “快递公司想按照寄送物品实际价值的3倍外加运费进行赔偿,共176元。”文先生说,前期发现破损问题时,河池、来宾两地的快递公司态度不太友好,让他很不满意。三番两次找到快递公司后,对方态度才有所缓和,并提出赔偿方案,但文先生并不接受,要求额外赔偿精神损失费。 文先生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否合理?记者从来宾市邮政管理局获悉,若用户买了保价,快递运输过程中物品发生破损,快递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若没有保价,快递公司可根据企业规定进行赔偿。至于精神损失费,一般根据快递公司自身规定进行赔偿。少数情况下,物品损坏严重,快递公司会考虑用户体验,提高一定的赔偿金额。“如果用户仍不满意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该局工作人员卢女士说。 目前,文先生与快递公司仍在协商中。 据市邮政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我市共受理快递服务问题申诉59件,其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7件,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消费者满意率达100%。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快递公司造成的物品破损、丢失等问题,来宾用户可到官网查询该公司的投诉热线,向企业投诉。投诉满7个工作日仍未有结果或对企业答复不满意,可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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