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韦海臣)12月9日,我市举行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就《来宾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稿)》(以下简称《方案》),听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社会组织代表、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各方意见。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现行收费标准自2002年起实施,至今已有近20年未调整,偏低的收费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教育成本分担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公办普通高中可持续发展,经市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市发改委在广泛调研、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起草了《来宾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稿)》。 根据《方案》,此次调整分两步进行。市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调整为650元/生/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起调整为850元/生/学期;市区自治区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调整为850元/生/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起调整为1000元/生/学期。县城(含县级市)一般公办普通高中,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调整为550元/生/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起调整为750元/生/学期;县城(含县级市)自治区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调整为750元/生/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起调整为900元/生/学期。 《方案》还对退费、减免、管理、执行范围和时间等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指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开设的体育、艺术等特色班学费标准,按学校所在区域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执行。 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围绕听证方案内容和成本监审报告进行讨论,大家一致认可调价方案,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委表示,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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