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阮莎莎)12月13日,记者从来宾市兴宾生态环境局获悉,兴宾区凤凰镇大许村一村民违法在甘蔗地焚烧秸秆(甘蔗叶),凤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当事人开具了行政处罚单,并处以800元罚款。据悉,这是2021/2022榨季开始以来,兴宾区开出的首张焚烧秸秆罚单。 12月9日上午,凤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凤凰镇大许村委东面甘蔗地有人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浓烟,严重污染空气。接报后,兴宾生态环境局、凤凰派出所、凤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组织人员驱车前往现场调查。 经核实,当事人韦某羽(16周岁)在其堂哥的甘蔗地焚烧秸秆熏老鼠,不慎将火种遗落到秸秆堆上,导致5亩秸秆和1亩甘蔗株被点燃,引发大火。后火势失控,仅靠一人之力已无力扑灭,韦某羽遂向父亲韦某片求助。接到儿子的求助电话后,韦某片立即报告村委,并组织村民扑灭火情。 韦某羽在禁烧区内露天焚烧甘蔗叶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21/2022年榨季蔗叶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凤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令韦某羽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800元行政罚款和取消全年耕地地力补贴(由于韦某羽未满18周岁,由其监护人代为履行)。监护人韦某片同意处罚意见并签订承诺书,保证教育好子女。 焚烧甘蔗叶不仅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还极易引发火灾。今年11月1日,《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2021/2022新榨季以来,我市持续加大禁烧秸秆的宣传力度。目前,兴宾区已印发公开信、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各类资料21.3万份,安装大型户外秸秆禁烧警示牌50块,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村屯大喇叭、微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秸秆(甘蔗叶)禁烧宣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指示,坚决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维护我市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兴宾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韦正钻说。 凤凰镇副镇长张李顺表示,今年该镇已在各自然村(屯)筹备建立甘蔗砍运秩序管理理事会,协调做好片区划分、抽签砍运、机械调度、蔗叶禁烧、管控外流等工作。同时,将整合15个高清铁塔监控、10支禁烧巡逻队伍,精准打击露天焚烧甘蔗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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