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 (记者 黄文媚 通讯员 李秀婉)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正式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除。当天,来宾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送法进医疗机构”活动,向广大医师宣传《医师法》,让大家更好地学法、知法、用法。 “《医师法》明确了在什么情况下执行急救可以免责,在医师权益增加的同时,处罚力度也有所增强,所以医师在执业中千万不要踩红线。”当天,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走进城区多个医疗机构,向相关负责人普及新修订的《医师法》,提醒他们尽快召集医师集中学习。 “组织送法进医疗机构活动,是希望各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更加规范。处罚不是我们的目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才是我们的期望。”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周静表示,《医师法》关乎每一名医师的权益,监管部门有必要到一线宣传,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 “新修订的《医师法》开始施行,作为一名医师,很高兴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以后也能够更加放心地开展紧急救治。”林起从事医师职业近20年,以前面对一些紧急救治情况,她在施救前会有所顾虑,担心“惹麻烦”。《医师法》的实施让她吃了颗“定心丸”。 《医师法》新增医师在紧急急救中的保护,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批准,可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林起说:“有了法律保障,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我就可以大胆施救了。” 值得一提的是,“终身禁业”第一次被写进法律,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医师,直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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