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宾区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施“1+N+3”工作模式,抓好“三个打造”,准确把握司法为民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和突破点,绘就司法服务全新“枫”景。 优化“一站式”平台,打造高质司法服务阵地。建成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行政复议等功能于一体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24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室291个,实施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站所共建”工程,2023年以来完成“站所共建”一体化建设项目12个。搭建“12348”线上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自动接收群众来电信息,为群众提供争议调解、风险防范、政策解读等免费线上法律咨询服务,2023年以来解答法律咨询900余人次。针对传统法律服务在地理和时间上的局限,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配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42台,引导群众利用“广西政务”App、公共法律服务终端线上申请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提供法律服务8万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7.5%。 强化“N+”举措,打造高能司法服务队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委班子带头学、干部集中学、主题宣讲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2023年以来兴宾区司法行政系统累计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45次,深入基层宣讲89场次。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的担当精神,选派275名同志到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征地拆迁等一线工作中锻炼,提高真抓实干能力,2023年以来有7人分别获评市级乡村振兴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和居民群众树好“三观”,凝聚基层治理多元力量,组建基层治理队伍315支,2023年以来4名个人荣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3个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深化“三个聚焦”,打造高效司法服务机关。聚焦法律援助惠民生,以线上服务为依托,打通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力保障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聚焦法治宣传暖民心,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将文明创建与法治宣传相结合,依托志愿服务平台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651人,2023年以来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0余场次,惠及群众6万余人。聚焦人民调解解民忧,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导向,成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委员会315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632人,设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8个,开设个人调解工作室2个,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2023年以来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52件,成功调解2097件,涉及金额110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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