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8月28日,笔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落地即参保”,生育医疗费用也实现“一站式”报销。 为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局、自治区医保局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市医保局进一步优化提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医保服务便利度,实行“落地即参保”医保政策。只要其父亲或母亲为广西户籍的初生新生儿,且在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情况下,可在出生地来宾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无需等待落户,落地即可参保,让新生儿健康更有保障。 目前,我市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通过“来宾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或在新生儿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并通过“广西税务12366”App、微信“城市服务”等便捷渠道缴费,或到税务部门现场缴费,即办即享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在医院办理“落地即参保”的新生儿,待落户后父母需在“来宾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新生儿预参保修改,或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完善相关参保信息。未在当地医疗机构办理预参保登记或在来宾市统筹区外出生的新生儿,在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须在90天内到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凭相关材料进行报销。 今年以来,全市医保部门累计为2908名预参保新生儿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报销金额864.05万元,新生儿家庭免垫付率达100%。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中心,持续健全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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