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项水利工程相继建设完工,一根根引水管遍布城乡,一条条河流岸绿水清……近年来,兴宾区以水利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兴水利民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着力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兴宾区稳步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利用2024年中央资金(第一批)195万元,对26座小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对白面水库开展标准化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利用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106万元,对91座小型水库开展白蚁防治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 2024年,兴宾区有序推进河敏河蒙村镇蒙村街道河段水毁工程建设,批复投资92.37万元,已全部完成投资建设并验收;实施莲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投资904.68万元,已完成总工程量约49%;推进糖料蔗基地抗旱灌溉渠道项目建设,批复投资702万元,已完成总工程量约80%。 兴宾区全力推进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其中2024年度国债水利项目6个,即莲花、高境、樟村、清潭四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兴宾片区)工程和兴宾区止马河防洪治理工程,累计到位国债资金为16057.125万元,一般债券资金4302.85万元,到位国债资金已经全部完成支付。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兴宾区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024年上级下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40.27万元,用于建设17处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目前已全部验收,总受益人口2.68万人,切实改善群众饮水条件,增强人民群众用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外,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2024年自治区下达301万元,对35处农村饮水工程开展维修养护,目前已全部完工。2024年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4.12%,规模化供水率为49.4%,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为80%,有力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喝上了“放心水”。 加强依法治水管水 持续推行依法治水是水利发展的重要环节。兴宾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2024年,兴宾区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运砂、非法开凿破堤案共7起,收缴罚没款共计11.37万元;依法查办直报水量超许可案1起、逾期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案1起,涉及逾期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滞纳金3.024万元;依法征收水资源管理费1307万余元(含自治区水利厅、市水利局委托代收部分)。 兴宾区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2024年自治区反馈涉河疑似图斑387个,已全部完成复核。经复核,认定为“四乱”问题的96个图斑全部按时完成整改,顺利完成河湖长制政治监督工作任务。 治水管水从来都不是百米冲刺,而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基础性的工程,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今后,兴宾区水利部门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力写好“水文章”,为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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