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吴清文) 为进一步规范市城区停车秩序,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我市计划于4月8日起逐步实施城区停车收费工作。其中,4月智能停车收费范围覆盖民生路、民乐路、凤临路、人民路、迎宾路、麒麟路、桂中大道、祥和路和永兴路等部分路段;5月和6月持续扩大收费范围,直至覆盖市城区。
此次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依据《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来宾市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遵循“交通繁忙区段高于外围区段”“谁占用谁付费,占用越久、付费越高”“递进式累进加价”等原则,实行差别化定价。具体收费时段为每日8时至20时,国家及自治区法定节假日不收费。在优惠政策方面,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可免费停放;正在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法律法规规定免费的车辆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减半收费;残疾人驾驶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免费停放2小时(含2小时),超2小时则按区域及车辆类型标准收费;若停放时间跨越两个自然日,则两个自然日产生费用相加。详细停车泊位区域分类示意图可在“来宾停车”微信公众号查看。 即日起,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来宾国投停车”小程序或“来宾停车”微信公众号,绑定车辆信息,获取更多停车优惠。相关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出行合理安排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区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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