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答卷: 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四用”石牌律创新法治与民族区域自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选编》; “法律明白人”典型案例获全国普法办、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编印的“八五”普法简报第6期综合采用; 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 过去一年,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坚持系统观念 交出高质高效的“普法答卷” 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完成2024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容,制定2024年金秀瑶族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清单、工作任务分解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 以“法律七进”活动为主线,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46场次,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利用“金秀司法”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官方微博等组成的新媒体矩阵,积极打造线上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发布各类普法知识450条,推进全民学法“零距离”。 持续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6场次;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对全县410名“法律明白人”进行调整充实及法律知识培训,为群众开展瑶语、壮语普法课堂6场次,筑牢基层法治根基。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将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地方文化、乡村文化建设相结合,建成“法治+N”特色法治文化阵地7个,全面推动普法宣传有形有效。 坚持服务为民 交出温暖实惠的“民生答卷” 公法体系建设再提档。依托县司法局、司法所和各村(社区)、屯,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92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将原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形成县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精细化法律服务。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提速。严格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改造金秀、桐木、忠良、罗香、六巷5个司法所。用于开展新时代“五好”司法所创建的5个司法所全部通过自治区司法厅验收,实现全县新时代“五好”司法所全覆盖。 法律援助工作再提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惠民活动,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1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0.2%,案件归档率100%,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0余万元,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群众“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难题。 公证服务水平再提优。积极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推行“上门公证”便民举措和多途径便民收费模式,共办理各类公证120件,涉及标的590万元,接待群众650余人次,公证服务更加便民惠民。 村(社区)法律顾问再提质。调整充实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落实“1+N”行动要求,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优化服务方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年内,全县82个村(社区)的1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32场次,为群众起草修改法律文书33份,为村委提供法律意见24件,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67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86人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34场次,受训209人次,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 交出普治并举的“和谐答卷” 持续巩固“123”人民调解模式,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新成立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金秀镇调委会驻广西金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解工作室。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05个、调解员477名。 发扬“新石牌律”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组建石牌律调解队伍、“瑶老同”巡逻调解队9支。组织开展覆盖县、乡、村的人民调解员培训7次,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充分发挥个人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易引发治安问题的婚恋、邻里、劳资以及山林土地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全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9起,成功化解542起,调解成功率96.96%,无“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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