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合山市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多元联动,强化法治赋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合山市认真探索、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提升行政复议服务和审理质效、构建行政争议联合调处等重点,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动,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人民法院+被申请人+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人所在村屯(社区)”的多元化解新模式,在市级设立行政复议中心,在各镇、工业园区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实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 “行政复议机构的专业指导让我们处理问题更合法、合理,有效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河里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丁相彬介绍。今年初,河里镇完成土地平整671亩,涉及农户620户,分地时出现较多地块边界纠纷。在行政复议人员的指导下,合山市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河里镇政府和村委等多方合力,利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科学界定纠纷地块边界,同时以案释法,促使土地及时划分到户,保障春耕不误农时。 目前,合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及各代办点已形成集法律咨询、多元调解、复议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搭建起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桥头堡”。 在行政争议化解中,合山始终将稳定作为底线,充分运用听证调查、调解和解、释法明理等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调解过程中,行政复议人员耐心劝说、疏导,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密切关注行政复议后的问题化解,加强复议后走访,持续发力缓解、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际工作中,不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案例。今年2月,市民张某到合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要求调整其养老金,因不符合政策而未能成功办理,遂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随后,张某申请行政复议。调解会上,张某情绪激动,撕毁答复书及证据依据,并扬言威胁。行政复议人员临危不乱,耐心劝说,充分阐述法、理、情,最终促使张某达成和解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针对行政复议撤销并责令重做,以及行政复议和解后行政机关自我纠正类型案件,合山市加大行政复议指导力度,确保后续化解措施具体有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实现“以点带面”效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由合山市司法局牵头或参与调处涉行政类矛盾纠纷35件,通过多元化解方式,将大部分行政争议消除在萌芽、化解在事前。高效审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直接纠错率16.7%,调解和解率50%,维持率33.3%,无行政复议后被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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