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记者 韦海臣 通讯员 杨雪萌)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响应,于同日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明确了新的利率标准及执行方式。
根据通知,5月8日起,来宾市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此次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后受理的贷款,同样按新利率执行。原贷款政策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此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将直接减轻借款人的利息负担。以一笔金额10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月供将由之前的4136元降至4003元,减少约133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4.76万元。此举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居民家庭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接下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关注国家政策动态,积极落实相关政策,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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